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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度工作报告
  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wlgdj.bynr.gov.cn 2020-12-30 编辑: 马伟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积极推动依法治市向纵深发展,在事关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保障文化民生、繁荣文化市场、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了全市文化旅游广电行政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全系统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做到了机构健全,保障有力,责任明确,措施得力。

  (一)成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以局长王瑞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健全了以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局政策法规科为办事机构,相关科室、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形成了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力创佳绩的运行机制。局领导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汇报,不断给工作注入新思想、新内容、新活力,提出高标准、严要求。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我局结合文化旅游广电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年都制订《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等,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目标、内容、标准、方法和步骤,做到总体有方案,年度有计划,实施有步骤,工作有标准。强化了领导班子成员依法治市的理念和意识,确立了多层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体系,科学划分了领导与单位、单位与科室、科室与执法人员之间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职责,建立分层考核机制,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进程。

  (三)落实工作职责,完善责任体系。为逐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我局健全了依法治市、严格执法的责任体系,完善了局领导、局政策法规科、科室负责人、具体岗位执法人员分级负责的责任制,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追究,将依法治市和严格执法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有效地推行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考评,奖优罚劣,为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基础。我局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入手,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制度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了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我局对公共权力运行中涉及到的重大事项决策、政策文件制定、行政监督、勤政廉政等各个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制订完善了《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的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工作规范体系。我局在作出重大决策前都做好了调研、论证、咨询和听证工作,确保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合法化。由于事先严格实行了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事中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实施听证制度,事后落实了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措施,防止了决策的随意性,避免了决策失误。多年来,我局从未发生因违反法律法规、决策失误而造成的重大问题或群体性事件。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始终坚持实施四项制度,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一是前置审核制度。按照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发了《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规范性文件制订规程》并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政策法规科审核把关后报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审议,审议通过后认真贯彻自治区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的各项规定,充分认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三统一”制度及时对该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及公布。二是充分论证制度。我局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尤其对涉及相对人重大权利义务的条款反复斟酌,杜绝了发生自行增设行政许可事项、增加行政许可条件、乱设行政处罚、强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接受法律规定之外的检查、缴费义务等违法情形。三是定期清理制度。根据司法局的要求,组织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市场管理科等有关科室对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

  三、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管

  (一)认真落实放管服工作,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局大力开展文化旅游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行政审批人员履职能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在市行政审批中心和市政府网站依法公开审批依据、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审批内容、审批程序、审批结果等,并相继修订和制定了《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示范标准》和《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及流程》等规章制度。三是明确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条件、程序和时限要求,完善了“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在梳理行政许可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强化行政指导服务,明确办结方式,缩减承诺办结时限。四是加强具体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检查。积极参加自治区审批业务培训,确保了承接上级下放审批项目和下放旗县项目落得实,接得好,切实执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服从和配合上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具体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检查,配合市行政中心和局机关内部监督和管理,强化了对所属各旗县区具体行政审批行为的指导和监督,形成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监管机制。五是建立了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及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工作台账。通过对行政审批工作的自查整改和服务创新,文化旅游市场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有了大幅度提高,全市文化旅游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整体稳步推进。

  (二)完善文化旅游市场审批执法程序,实现了程序合法与事实合法的有效统一。我局在围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上不断转变观念,在营造“温馨、开放、文明、和谐、便民高效”的服务环境上下功夫,着重做了“主动办、帮助办、预约办”等群众需要的服务活动。始终严格执行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文化部文化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与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签订了《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委托书》,并强化文化市场行政许可处罚备案管理,完善执法程序制度,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审查把关,对不规范的文字材料予以修改、纠正,对不合格的执法文书坚决退回补正,做到了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恰当,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完整规范。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安排,市综合执法局多次深入全市各旗县区开展了文化市场集中执法检查。对各地的市场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通报当地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同时,向旗县区执法人员详细讲解了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的规范填写,并召开碰头会通报情况,分析当前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的严峻形势,与基层执法人员就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好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和具体指导,促进了各旗县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三)加强社会监督,实现了行政审批执法的透明公开。我局进一步梳理全市文化旅游广电行政许可处罚、确认项目,就必需保留的审批罚款项目标准列出明细汇编成册,统一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简化审批手续,将审批办证时间缩短为1-3天,办事效率有了明显提高。全面实行了审批限时办理制、责任追究制,罚没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制作了包括监督岗、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管理职责及相关制度在内的行政审批执法公示栏,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了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管理12318举报电话和8918921投诉受理电话,建立完善了举报受理档案和举报受理反馈制度,为推进作风建设,全面营造规范公正、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多年来,在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执法过程中从未出现一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

  (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文化市场依法行政能力有效增强。旗县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组建工作稳步推进,逐步健全完善了与综合执法机构人员编制、职责权限相适应的组织保障体系,为综合执法工作配备了必要的执法经费和装备,改善执法条件和待遇。购置了执法专用车、工作电脑、照相机摄相机、录音笔、卫星定位仪等现代办案设备,落实了财政预算工作经费,并为全体执法人员统一制作了工作服装。强化综合执法队伍培训,多次举办了全市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培训班、执法案卷制作提高班,开展了全市审批案卷、执法案卷评查,编印了《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汇编》《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处罚依据汇编》,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责任制》《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工作通报制度》《文化旅游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信息工作制度》《文化旅游市场行政许可备案制度》等工作制度和《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考评细则》,并在各旗县区统一执行、统一考核,建成了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制度管理体系。同时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和高效快捷、分工配合的要求,对文化旅游市场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责任管理,切实加大了对相关制度和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为实现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统一、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了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及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工作台账,通过对执法人员的有效管理和服务创新,文化旅游市场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有了大幅度提高,全市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效能整体稳步推进。

  四、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为了把群众关心的“事权”、“财权”、“用人权”进行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市,我局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公开的事项外,都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是局领导班子根据我局的职能职责,确定了服务承诺内容,通过巴彦淖尔市政府网、电视、报纸向社会公开;按照《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和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重新修订并公开了局机关的《办事指南》和《政务信息目录》,局属各单位也编制本单位政务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设立了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二是我们在局一楼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布政务公开内容,在市政府官网、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网站设立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办事指南,重点公开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监督办法,财务收支情况及其他需要向干部、职工或社会公开的事项。做到了对行政执法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罚标准等内容长期公开;对干部的招考聘用、采购项目投标等需要群众事先知道的内容,做到了事前公开;对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情况、重大工程进展情况等需要群众了解进展过程的持续工作,做到了事中公开;对上级交办事项的办理结果、人民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的解决落实结果等内容,做到了事后公开,其他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公开。并设立了政务公开查询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直接听取和受理群众意见,并予以认真办理。做到了来信来访有登记,办理及时、有结果,结束有反馈。三是作为市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市图书馆按照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主动向各地市直各部门和单位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已收集了各旗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等30多个单位公开印发的文献、信息简报等资料并在报刊阅览室免费向社会开放,供读者和广大群众查阅。四是每年召开全系统干部会议和本单位全体人员工作会议,对于重大财务收支、人事任免、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予以公开;局机关和各二级单位每年都召开党员主要领导干部向党员大会和全体职工报告工作情况的述职、述廉大会,并进行民主测评;强化政风行风评议制度,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行风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评议范围,扩大了评议对象的范围。五是在全市开展了文化市场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一案一卷一评查”工作,通过案卷评查,从案件事实清楚、案件办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内容适当、文书规范标准、案卷归档规范等6个方面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评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被评查单位反馈,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全面巩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成果。

  五、切实抓好普法教育工作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我局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降低门槛,简化手续,优化服务,同时坚持不懈地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形成普法的常态化。一是强化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我局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贯穿综合行政执法的始终,做到“三个纳入”即: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机关干部学习教育内容,纳入年终工作考核范畴。“三个结合”即:把集中组织授课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把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与政治教育结合起来,把法制宣传与业务培训结合起来。每年组织举办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培训人员突破1万人次。每年举办“3.18”文化市场法制教育、“4.15”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知识产权宣传周、“12.4”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二是在执法中进行普法。印制专门的普法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旅行社、景区、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游戏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场所,引导业主遵章守纪,合法经营。结合“简政放权”工作,进一步完善公示、听证办法,公开了所有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程序等,确保了审批操作的公开、透明。在专项整治住宅用户擅自使用“小耳朵”的过程中,现场为使用者和群众讲解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相关管理规定,并督促使用者自行拆除。三是在监管与服务中进行普法针对广播电视广告经管人员调整变化大的特点,定期举办法制培训,宣传、解读《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了经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同时把学法和用法有机结合起来,聘请专职法律顾问,通过法律诉讼解决了违法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问题。

  六、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市场监管

  (一)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一是加强日常巡查。认真落实文化部将70%以上的执法人员,70%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日常巡查、办案的要求,加强对文化、旅游、文物、体育等市场的检查频率,落实巡查制度,增加对违规场所的复查。二是突出重点场所的监管。坚持把印刷市场、非法出版物销售、网吧、KTV、游戏厅、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等作为监管重点。三是加强国家法定节假日对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要求旗县区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机构的值班人员不仅要处理上级来函来电和举报受理事宜,更要开展值班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四是加强了对“双休日”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加大了对“双休日” 网吧、KTV、游戏厅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我局下发《关于加强“双休日”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力度的通知》,切实加强“双休日”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五是实施诚信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创新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手段,切实加强文化旅游经营场所的管控能力,有效提升文化旅游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形成行业自律经营氛围,保障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六是提高了12318举报受理效率。做到了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六是加大了抽查力度。尤其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期间,我局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各旗县文化旅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

  (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针对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诸如:校园周边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出版物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打击非法“网络共享”网站及设备产品专项行动、重点文物保护调查和行政执法检查行动、盗印教辅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消防安全联合突击行动、秋季教材教辅读物专项整治行动、擅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阴山岩刻安全状况摸底巡查行动、打击取缔黑网吧、黑游戏厅、黑歌舞厅百日专项行动、查堵各类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网吧专项整治“零点行动”,并结合疫情防控开展全国两会专项保障行动等。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908人(次),检查各类文化旅游经营场所10902家(次),查处违规网吧76家、歌舞娱乐场所15家、游艺娱乐场所11家、旅行社1家,文化旅游市场运行安全有序。

  七、切实做好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2017年改革以来,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局连续2年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先后有2起案件被国家文化部评为重大案件;1宗执法案卷获得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优秀案卷二等奖,全区仅此一宗;参加文化和旅游部业务知识随机抽考获得全区团体第一名;连续2年被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评为全区文旅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8宗执法案卷评为全区优秀案卷;3宗执法案卷评为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优秀案卷;获得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能比武竞赛团体一、二、三等奖,个人第一、第二名,获奖率达到40%,全区第一。

  八、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一是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措施落实有待改进。二是法律顾问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目前主要是部门出现行政诉讼时找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参与程度有待提高,需要对局法律顾问更多参与局涉法事务进行制度化明确,譬如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复议办理等均可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三是事中事后监管的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不仅是需要通过市场监管平台完成任务,更是部门事后监管的主要方式,需进一步提升效能。跨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需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落实联合抽查细则。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机关法制建设。强化综合与政策法规的职能作用,把所承担的任务和工作重点进一步转移到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中来,加强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和部署安排,逐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法律顾问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参与程度。三是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联合抽查方案,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不断完善、监管行为不断成熟,并推进“双随机”抽查机制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构建以信用约束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新体制。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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